协议概述
本宣传片制作协议(以下简称“协议”)由甲方(委托方)和乙方(制作方)共同签订,旨在明确双方在宣传片制作过程中的权利、义务及责任。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,有效期为一年,除非双方另有约定。
甲方责任与义务
1. 甲方应提供宣传片制作所需的所有素材,包括但不限于文字、图片、视频等,并保证其拥有相应的使用权和版权。
2. 甲方应按时支付乙方宣传片制作费用,具体费用及支付方式由双方另行协商确定。
3. 甲方应配合乙方进行宣传片拍摄、制作过程中的各项工作,包括但不限于场地协调、人员安排等。
4. 甲方应对宣传片内容进行审核,确保其符合法律法规及社会公德,不得含有违法违规内容。
乙方责任与义务
1. 乙方应按照甲方要求,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宣传片制作,并保证宣传片的质量符合行业标准。
2. 乙方应使用甲方提供的素材,未经甲方同意,不得擅自修改或使用他人素材。
3. 乙方应保证宣传片在制作过程中遵守国家相关法律法规,不得侵犯他人合法权益。
4. 乙方应按时向甲方提供宣传片制作进度报告,并及时沟通解决制作过程中出现的问题。
费用及支付方式
1. 宣传片制作费用包括但不限于剧本创作费、拍摄制作费、后期制作费等,具体费用由双方协商确定。
2. 甲方应在宣传片制作开始前支付乙方预付款,预付款金额为总费用的30%。
3. 宣传片制作完成后,甲方应在验收合格后支付剩余的70%费用。
4. 乙方应在收到甲方支付的费用后,向甲方提供完整的宣传片制作文件。
交付与验收
1. 乙方应在约定的时间内完成宣传片制作,并将宣传片交付甲方。
2. 甲方应在收到宣传片后进行验收,验收合格后视为宣传片制作完成。
3. 若甲方对宣传片不满意,应在验收合格前向乙方提出修改意见,乙方应在合理的时间内进行修改。
4. 若甲方未在规定时间内提出修改意见,视为宣传片制作合格。
知识产权
1. 宣传片完成后,其著作权归甲方所有,乙方不得擅自复制、发行、出租、展览、表演、放映、广播、通过信息网络传播等。
2. 乙方在宣传片制作过程中产生的创意、设计等成果,未经甲方同意,乙方不得将其用于其他项目。
违约责任
1. 若甲方未按时支付费用,应向乙方支付违约金,违约金为未支付费用的1%。
2. 若乙方未按时完成宣传片制作,应向甲方支付违约金,违约金为合同总金额的1%。
3. 若任何一方违反本协议约定,给对方造成损失的,应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。
争议解决
1. 双方在履行本协议过程中发生的争议,应友好协商解决。
2. 若协商不成,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签订地人民法院提起诉讼。
其他条款
1. 本协议未尽事宜,由双方另行协商解决。
2. 本协议一式两份,甲乙双方各执一份,具有同等法律效力。
3. 本协议自双方签字盖章之日起生效。
转载请注明来自江苏志达物流有限公司,本文标题:《宣传片制作协议:企业宣传片拍摄协议 》
还没有评论,来说两句吧...